荒山荒地承包简单版合同范本
负责人: 住所:
承包方:重庆市渝北区
承包方代表 住所:
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发包方、承包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状况
1、土地属性:荒山
1、总面积约:荒地500亩(具体面积以四至界限为准)。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东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计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万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农户可以用于种植粮食、经济作物等,也可以用于农业开发和产业化经营、旅游观光等(含用途相关配套设施)。
四、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执行区、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珍惜土地资源,不得荒芜土地;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承包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镇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发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负责人: 承包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荒山荒地承包简单版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地承包简单版合同范本
甲方: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委会
乙方: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四组村民廖辉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4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委会代表签字: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